“刷票”从业人员是否违法?产业链会联系参与者评选活动者

2022-10-27   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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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时会收到微信好友转发的投票链接,或者也会请微信好友为我们投票,且趋势不减。类似于“萌娃评选”、才艺大赛、十强评选等,这类评选一般对选民没有门槛,即只要微信注册人可以投票,一般来说,评选也是一个正面评价。随后,各种“刷”的交易也越来越多微信人工投票团队刷票,也就是花钱刷选票,刷卡从业者会联系参与者选择活动,每张选票都清楚标明价格,形成了一条产业链。那么,花钱买票违法吗?大法弟子“刷票”违法吗?

1. 参与者购买行为的评价。

1、如果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设立的荣誉称号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奖励。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表彰功绩、颁发奖品或奖金等,均属于行政奖励形式。. 但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行政奖励法,行政奖励行为按照分散在单独的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如果不是上述第一类学科组织的荣誉称号评选,比如民营企业内部组织优秀员工评选,也是一个奖项,但该奖项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微信人工投票团队刷票,所以称为普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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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激励无论以何种形式和内容,都将权利赋予特定的交易对手,而不是剥夺交易对手的权利或为交易对手设定义务。行政奖励的实施使受奖人能够获得国家承认的资格,并根据该资格获得一定的利益。1、普通奖励也是授予受奖励者一定的权利,是单方面的民事行为,不是严格的义务。

激励,尤其是行政激励,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公平,即实质性标准的确定和程序的公平。如《**市创新企业家年度十大人物评选办法》第二十三条“如发现申报企业及相关单位在评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市创新企业家评审委员会今后取消企业和推荐单位三年推荐资格,并要求市委、市政府撤销企业家荣誉称号,终止相应待遇。当然,选择方法并没有明确哪些行为是欺诈,但本着诚信原则,参与评选。刷票行为显然是一种欺诈行为。因此,刷票的人需要接受相应的刷票后果。如前所述,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奖励法,所以刷票的后果还是要受到具体奖励方式的约束,一般是撤销荣誉称号。而一般的刷奖行为的后果,也是根据打赏人制定的打赏或选择方式而定。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奖励法,所以刷票的后果还是要受到具体奖励方式的约束,一般是撤销荣誉称号。而一般的刷奖行为的后果,也是根据打赏人制定的打赏或选择方式而定。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奖励法,所以刷票的后果还是要受到具体奖励方式的约束,一般是撤销荣誉称号。而一般的刷奖行为的后果,也是根据打赏人制定的打赏或选择方式而定。

当然,如果组织评选活动的民间主体不拒绝、不鼓励参与者买票,更直接的说,实施奖励的主体也是刷票从业者。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奖项的主体是不对的。参与者的单方面奖励,奖励主体与参与者之间的交易执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奖励和刷票是一种对价行为,至于所谓的“奖励”是否有价值值得商榷。至于行政激励,这种情况我们不方便讨论。

2. 刷票从业人员刷卡行为评价。

对于刷票从业者的刷卡行为,需要区分他们刷卡行为的不同方式,才能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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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侵电脑信息系统,改变投票结果排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规定:“在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先进科学技术领域,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以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的,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刷卡从业人员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达到一定情节的,可以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刷票从业人员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达到一定情节的,可以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刷票从业人员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达到一定情节的,可以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为获取刷票收益而设置的投票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刷票从业者采取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监视,并处罚款或者罚款……”对于具体的行为和情节,上述刷票人员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注1:应松年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05年版,第10页。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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